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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口罩断供缺货?仍有487家有货!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标签:违法 广州 价格 市场 涨价  日期:2020-01-23 01:47
散布涨价信息,散布涨价信息,却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严格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在官方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散布涨价信息,散布
  药店口罩缺货,有商家趁机囤货涨价?查!1月22日下午,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市场出现口罩等防控医药用品热销现象,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行动发现,目前,广州市口罩断供缺货的药店达1083家,仍有口罩销售的药店有487家,较1月19日口罩售价上涨超100%的暂时没有,总体稳价情况较好,暂未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截至记者发稿止,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863人次,检查药店、药房1624家。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时开展防控肺炎药品用品价格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少数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1月2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向全市5740多家药店、药房发送“价格提醒告诫短信”,提醒经营者切勿在疫情防控时期,保持对抗病毒药品、用品的供货稳定、合理定价,特别是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发生明显变化,却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以及囤积居奇导致口罩等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严格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在官方网站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秩序,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药店有口罩卖,但是涨价了?可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否则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广东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开展相关医药用品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要求零售药店要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

  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南方日报记者】郭苏莹

  【通讯员】朱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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