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我省部分地级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试点恢复经营活动的通知,包括梅州在内的12个地级市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试点恢复经营活动,通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日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我省部分地级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试点恢复经营活动的通知》,从3月27日起,包括梅州在内的12个地级市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试点恢复经营活动。
《通知》指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结合广东省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12个地级市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可试点恢复本市区域内的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通知》强调,试点恢复团队旅游业务的12个市的旅行社目前仍不能经营跨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南方日报记者 汪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