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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实施!江门婚姻登记可全城通办

标签:市民 业务 办理 登记 婚姻  日期:2021-05-20 17:15
就能在江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此前江门市新会区户籍的市民仅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新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此项业务旨在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全市婚姻登
  记者从江门市民政局获悉,今年6月1日起,江门市全面启动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江门户籍居民只需在线上预约,就能在江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江门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是指江门户籍市民可申请市内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例如,此前江门市新会区户籍的市民仅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新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6月1日之后,该名市民可在江门区域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业务。

  此项业务旨在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享受便利充分的婚姻服务需要。6月1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均可按规定受理江门市户籍居民市内跨区域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国内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

  全市婚姻登记通办业务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各市、区婚姻登记处每日提供20%的预约号,方便市民申请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数量有限,市民需通过“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或微信公众号“粤省事”提前进行预约登记。自5月24日起,可以预约6月1日及之后的婚姻登记“全城通办”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其中,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按登记地受理。

  ★相关链接: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广东、辽宁、山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张泳渝

  【通讯员】李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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