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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最高可获178万元扶持

标签:创新 创业 人才 海珠区 领  日期:2017-08-15 03:24
广东新闻5月10日电据介绍,是一套专门针对人才进行全方位扶持的政策,医疗保障,根据实施意见,创新创业人才是指在海珠区内企业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1500元/月住房保障标准,创业人
  广东新闻5月10日电 (记者 许青青)广州市海珠区9日发布《海珠区扶持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评选出的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期内最高可获178万元扶持。

  据介绍,该实施意见由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是一套专门针对人才进行全方位扶持的政策。在人才经费资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人才落户等多方面为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扶持。

  根据实施意见,创新创业人才是指在海珠区内企业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分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高级人才(“高级人才”)和创业人才三类。被评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的,政府将给予1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评定为省级领军人才的,给予8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评定为市级领军人才的,给予6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扶持经费按50%、25%和25%的比例分3年拨付。

  在住房保障方面,实施意见规定,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创业人才分别可获得5000元/月、2500元/月、1500元/月住房保障标准。在医疗保障方面,将按3000元/年(领军人才)、2000元/年(高级人才)、1000元/年(创业人才)的标准给予已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创新创业人才保险费补贴。

  此外,本次实施意见还对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学作出保障。创新创业人才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穗籍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小学或初中的,将统筹安排到区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自行选择入读民办学校的,给予每人2万元(按子女人数)的一次性入学费用补贴。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方奕涛表示,海珠区创新创业活力强劲,双创生态环境也在持续优化。下一步,海珠区将重点关注创新龙头、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和科技金融,进一步推进海珠区创新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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