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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今年增至250家

标签:企业 试点 东莞市 倍增 计  日期:2018-01-09 10:47
广东新闻1月8日电2018年东莞市,家试点企业,名誉试点企业N家,要求企业在莞注册,遴选目标重点为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遴选方案还划定了名誉试点企业的,具备较强倍增能
  广东新闻1月8日电 (李映民 李获)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8日审议通过了《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方案》,东莞市在去年200家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基础上,2018年拟遴选增加至“250+N”家试点企业。其中,试点企业不多于250家,名誉试点企业N家(不限数量)

  遴选方案明确了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6项申报条件。要求企业在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遴选目标重点为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明确规定申报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年度税收贡献不低于100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15%和10%、利润总额为正数。

  遴选方案还划定了名誉试点企业的“门槛”,要求名誉试点企业为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及以上,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导向,对东莞市经济发展影响重大、带动性强、具备较强倍增能力及意愿的企业。名誉试点企业享受市级试点企业同等待遇。

  为保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竞争力和示范性,东莞市还制定了《2017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考核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提前完成类”可延续“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资格,将提前享受“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骨干人才资助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项目等政策扶持。纳入“倍增计划”退出类的企业,不享受当年“倍增计划”市级政策待遇,但可重新申报纳入试点企业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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