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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住房限购升级:非本地人购房须提供三年社保证明

标签:居民 主城区 以上 家庭 证  日期:2018-02-19 10:04
保定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
财联社22日讯,保定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主城区系指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住房。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按照限定的房价或竞地的房价进行价格备案。销售过程中严禁调整备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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