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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代理行业现亏损 服务费盈利模式引关注

标签:企业 平台 销售 服务 机票  日期:2018-03-24 09:32
另一方面,收入成为了其中许多企业,明确形式将购票限制条件告知购票人,很容易购买到不需要的服务和产品,另一方面,综合考量技术支持,机票业务在平台引流作用已胜于单纯通过卖票获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严禁互联网机票销售中的“搭售”行为,加强对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航司、OTA等方面存在的机票“搭售”行为争议一直不断。一方面,消费者投诉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却是企业自认“搭售”实属无奈为之。

  业内人士认为,自从航空公司取消‘3+X’政策后,国内许多机票代理业绩骤降,多家企业的机票销售业务甚至一度出现亏损。由于‘搭售’收入成为了其中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维持生计的主要来源。而“搭售”行为遭严禁后,很多企业在较高的成本压力下,不得不面临退出市场的风险。

  那么,未来在新环境下企业该如何求存发展,已成为了行业整体亟待解决的首要难题。而沉寂许久的服务费模式,能否借机取代强制或隐蔽的“搭售”,也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

  网售机票“搭售”行为遭严禁

  日前,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严禁互联网机票销售中的“搭售”行为,并要加强对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和销售代理人的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航空公司及销售代理人在销售机票时,应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在销售机票时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机票以外的服务产品。

  《通知》还强调,对退改签、里程积累、行李托运和中转服务等有限制的,应当以清楚、明确形式将购票限制条件告知购票人,避免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旅客。

  当然,这份《通知》并非是直接叫停了所有“搭售”服务内容,而是强调相关企业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贵宾休息室、保险等除机票以外的附加服务设置为旅客自主选择项,以有效避免旅客误选的情形发生。

  对于《通知》的发布背景,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曾解释称:“因为近期关于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上有一些乱象,投诉比较集中,主要体现在‘搭售’行为。其中,许多在线航空机票销售平台,甚至部分航空公司的官网采取把贵宾休息室和保险等机票以外的服务产品采取默认选项的方式,出现在购票环节当中,这样容易误导旅客,在旅客识别不清楚的情况下,很容易购买到不需要的服务和产品,花冤枉钱。

  于彪还表示,《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严禁企业搭售的行为,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出售机票以外的产品,应当以一种清晰、明确、明白无误的方式,提供旅客自主选择的机会;二是进一步增加对网上销售优惠机票在退改签限制条件等内容的规范。

  亏损经营或成业内常态

  针对《通知》公布后对于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业及相关企业的影响,《财经》新媒体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包括大型OTA平台在内的多家机票代理企业均表示,一方面,会对齐航司标准,确保消费者在平台上购买机票时的各项权益,享受与航司官网的同价同权,并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是否购买附加服务产品。

  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搭售”取消后,依靠卖票获利的这种传统运营模式将会受到较大影响,甚至一些以机票预订作为主要盈利渠道的企业将会由此退出票代市场的竞争。

  “从国家开始要求‘提直降代’后,票代行业的收入模式出现巨大改变,以往依靠销售机票获返点的模式逐渐变成了定额奖励,佣金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甚至出现了‘0佣金’的情况。”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杨彦锋认为,现在许多票代通过代销机票获得的佣金已不能弥补其运维成本,因此推出“搭售”服务,以弥补收入模式转变后的利润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入模式转变之初,一些中小机票代理还曾尝试在卖机票之时,以“服务费”的名义,额外收取消费者的费用,但试行不久也因投诉较多、消费者不认可等原因被很快叫停。

  而据业内人士介绍,自从推出“搭售”模式,许多票代在销售机票时平均每张可获利10元-20元。但若取消“搭售”后,就目前在线预订业务的成本而言,综合考量技术支持、网站运营成本、人工成本、税收等成本后,多数票代企业只能勉强收支持平,甚至部分企业还会出现亏损。

  以退票为例,据了解,目前票代企业为旅客退票时不但在提供无偿免费服务,甚至还要承担开据退票额5.6%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

  若一张机票价格为1000元,税费170元。假设航空公司规定退票费500元,代理人则需要扣除退票款后退还旅客670元,并为其开据500元的地税发票供旅客退票报销使用。而此时若不收取服务费,代理人就需自掏腰包承担28元税费。

  为了弥补企业的亏损,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方面还曾建议,相关部门应协调航空公司统一对代理企业产生退票问题给予一定退票服务费补偿。

  服务费盈利模式仍需培育期
 
虽然生意越做越亏,但很多票代平台却表示,不愿放弃机票业务。究其原因,机票业务为平台所能带来的巨大流量无疑是关键因素。在很多平台负责人看来,机票业务的亏损,只是其平台流量费用的体现。

  “目前,机票已是标准化程度非常高的产品,对于OTA、旅行社等来说,确实很难从中直接盈利。”驴妈妈旅游网公关部总经理李秋妍透露,从去年开始,驴妈妈就不再将机票预订作为直接盈利渠道,而是作为开拓新用户流量,并提升用户黏着度的重要渠道。

  飞猪平台有关负责人更是直言,对其平台本身而言,机票业务在平台引流作用已胜于单纯通过卖票获利的作用。

  当然,机票业务本身并非是绝对的无利可图。事实上,就国际市场而言,对附加服务收取服务费使得机票业务已成为许多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

  国际旅行研究公司IdeaWorks公司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全球67家航空公司的辅助服务收入达405亿美元,占总销售额的8.7%。美国低成本航空公司精神航空从每名乘客身上可获得51.8美元的辅助服务收入。而各航空公司的服务大致相同,包括了逾重行李费、租车业务、行李托运、机上餐食及无成人陪伴儿童等内容。

  此外,包括Expedia、Orbitz Worldwide、Travelocity等在内的多家在线旅游企业,还会因航空公司给予的代售佣金较低,向消费者收取5-12美元不等的机票服务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民航局叫停的是那些强制或隐蔽的“搭售”服务,但对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贵宾休息室、保险等除机票以外的附加服务设置为旅客自主选择项,并收取服务费的做法并未禁止。换言之,对于企业而言,仍可尝试通过搭售公开、透明的服务获取服务费。

  不过在当前国内市场中,虽然企业也在通过对附加服务收取服务费赚取利润,但距离其真正成为企业的主要盈利模式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此,杨彦锋建议:“一方面,相关企业要加强服务提供能力,可尝试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将更多优质服务,用公开透明的方式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以便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同时,开辟新的收入渠道;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市场培育,让国内消费者理解并认可为服务埋单的模式,逐渐养成使用附加服务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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