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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房启用新合同 取消旧版违约押金不退内容 住房押金不超两月月租

标签:深圳市 房屋租赁 合同 租  日期:2019-11-12 01:39
押金及其他费用的内容,缓解实践中出租人无故扣留押金等押金难退的问题,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当事人仍可在一段时间内使用旧版,不再受理使用旧版,中国房地产中介行业深度发展研究
深圳租房启用新合同

对在外地上班的打工族们来说,租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么你知道深圳启用新租房合同了吗?住房押金有大变化。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即日起深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将开始使用全新修订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宅、非住宅),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细化了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的内容,引导租赁双方设置不超过2个月租金标准的押金,降低交易成本。

取消了旧版合同承租人违约时押金不退

了解到,新版合同中取消了旧版合同中承租人违约时押金不退的相关表述,明确押金的性质为承租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出租人不得无故扣留,缓解实践中出租人无故扣留押金等押金难退的问题。引导租赁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明确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计费标准、支付方式,避免出租人通过代收代缴水电费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承租人合法权益。

2020年1月1日起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使用旧版《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书》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启用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住建部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深府规[2019]7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深府规[2019]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示范文本(住宅、非住宅),现予启用。

为保证工作连续性,新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启用后,当事人仍可在一段时间内使用旧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使用旧版《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书》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新版《租赁合同》后附有《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该责任书,否则不予受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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