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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2月9日24时前复工应向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报备

标签:企业 疫情 行业 通知 防控  日期:2020-02-01 11:08
规定的五类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一是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的行业,二是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如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三是群众生活必需的行业,四是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行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那企业提前复工向谁申请?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属于《通知》规定的五类企业,需要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报备。

  五类企业包括:一是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二是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如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三是群众生活必需的行业,如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四是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行业,供港供澳企业;五是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这些企业都必须具备疫情防控条件,全面落实好防控措施。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立即责令停产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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