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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法院以人为本促和解 千亩蕉林实现共赢

标签:执行 林 土地 经营者 隆安  日期:2021-05-05 10:33
执行局干警多次到蕉林了解情况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隆安县法院执行局以切实的执行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金和设备,经调查发现,伍某种植的香蕉大部分属首造,经向隆安县委政

执行局干警多次到蕉林了解情况。通讯员 黄姿颖 摄

隆安5月1日讯(通讯员 黄姿颖)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隆安县法院执行局以切实的执行工作,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赞许。

据了解,某林场与罗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于2019年10月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罗某拖欠某林场地租多年,且迟迟未将涉案1256亩土地归还林场。执行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案涉及多名案外人,案情复杂,执行难度大。

原来,涉案土地早已转租给他人,实际经营者为案外人伍某。伍某辩称,地租早已转付给罗某,自己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刚在涉案土地种植了千亩香蕉,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金和设备,若此时退出土地,将会遭受巨大损失。

经调查发现,伍某种植的香蕉大部分属首造,年产量高达600至800万斤、产值可达800万元以上,且雇佣13户民工务工。考虑到强制执行清退,将会给实际经营者及在该处承包种植香蕉的十几个农户带来巨大损失,隆安县法院执行局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向隆安县委政法委汇报取得支持后,多次召集林场与经营者伍某协调和解,分析权衡利弊,以期实现共赢。2021年4月28日,涉案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定期缴纳租金并延期交还土地的共识,既为林场追回了300万元地租,也为经营者伍某和13户民工争取到足够的香蕉采收时间,避免了损失的扩大。

“感谢隆安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件大实事,不然蕉地里的十几户民工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望着长势良好的千亩蕉林,经营者伍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隆安县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执行,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法不容情的威严和以人为本的足够温情,取得了多方共赢的社会效果。

【 编辑:潘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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