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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住房保障“降准扩面”解决新市民等群体住房困难

标签:人 申请 住房 就业 银川市  日期:2021-06-04 02:12
记者任玮,宁夏银川市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放宽了银川市户籍家庭或个人申请住房保障的年龄规定,将申请公租房需取得本市市辖区
新华社银川6月3日电(记者任玮)为进一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宁夏银川市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申请的年龄、户籍条件和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门槛,以此为更多社会群体提供基础性、过渡性保障住房。

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新修订的《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放宽了银川市户籍家庭或个人申请住房保障的年龄规定,由原来的达到法定婚龄放宽到年满18周岁。并对在银川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放宽了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条件,由原来的连续缴纳两年或累计缴纳三年以上修改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同时,银川市放宽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户籍条件,将申请公租房需取得本市市辖区户籍两年以上修改为一年以上。对于申请购买经适房、限价房取得本市市辖区户籍的时间不再限制。

新办法还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人员等群体申请公租房的相关规定。比如,在银川市灵活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公租房;新就业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毕业未满三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等等。

银川市还明确了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的部门、企事业单位整体申请公租房的规定,为解决环卫、教师、协警、公共交通等从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提供了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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