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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方案》正式实施 横琴签发首份工程质量保险保单

标签:工程 保险 质量 保单  日期:2018-12-04 12:18
承保主体为横琴新区华发首府花园二期住宅工程,横琴新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方案,该方案于12月1日起实施,必须购买工程质量保险,将为横琴更多同类保险项目的制定与推行积累经验
  珠海房产之窗讯 近日,横琴新区首份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单正式签发。该份保单的受理保险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承保主体为横琴新区华发首府花园二期住宅工程,这也标志着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在横琴开始试点。      据悉,此份保单是横琴新区10月31日正式印发《横琴新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方案》以来的首份工程质量保险保单。该方案于12月1日起实施,要求横琴及一体化区域内符合试点范围的建设项目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必须购买工程质量保险。      首份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单的签发,将为横琴更多同类保险项目的制定与推行积累经验。同时,这一举措也开创了商业保险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新模式,通过保险业协助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探索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径。      据悉,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由开发商(即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即保险人)交付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因房屋主体结构或非结构工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部分存在缺陷,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给权利人〈业主〉)造成损失时给予赔付的一种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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