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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区出台措施 为企业复工提供支撑 2亿元产业投资基金扶持受困企业

标签:企业 影响 疫情 支持 防控  日期:2020-02-28 13:10
扶持受困企业,对获得珠海市银行业机构贷款支持的企业,高栏港区还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扶持受困企业,智能通信等重点领域受疫情影响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生产及运
本报讯 记者康振华报道:2月23日,高栏港区印发《高栏港经济区关于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加强企业服务等三个方面、出台一系列“硬核”措施,助力全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其中,该区财政设立初始规模为2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扶持受困企业。

高栏港区富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自动车间,两位女工在制作样品。本报记者 康振华 摄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高栏港区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抗疫贷”专项贷款,并给予特别利率优惠、优先审批、优先放款和减免相关手续费,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融资需求。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现行市场较低利率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企业,协助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申请运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协助企业申报各级贴息资金。对获得珠海市银行业机构贷款支持的企业,纳入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高栏港区还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扶持受困企业,由区财政设立初始规模为2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扶持受疫情影响的先进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通信等重点领域受疫情影响企业,专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另外,通过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减免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劳动用工补贴、延迟复工补助、协助企业解决员工返岗问题、降低企业用电用热成本、减免防疫费用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实行2个月房租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生产及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公共交通运输单位、生活服务单位等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文化旅游、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物流交通等规上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产生的直接损失或增加的相关防控费用,可以纳入成本费用核算。

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受疫情影响但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工作岗位。

因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精神,延迟其招用的湖北籍员工或仍在湖北的员工返回岗位,而造成工作岗位人员不足给企业带来困难的,可向政府申请延迟复工补助,具体政策参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相关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采取包车、专列等方式组织接回仍在外地(除湖北、温州外)的员工。帮助企业提供员工返岗及就业所需健康证明,充分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为企业复工提供有力支撑。

对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并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区内使用蒸汽企业2、3月份的蒸汽费用每蒸吨降低10元。

纳入政府集中隔离点符合标准酒店在隔离期间产生的实际费用,按照政府和企业双方协议价格予以财政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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