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颖报道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去年珠海低保标准为1055元/人/月,调整后为1100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对未达标的月份,其中,202
本报讯 记者陈颖报道:记者6日从
珠海市民政局获悉,
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方案近日已获市政府批准。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将对未达标的月份按批准当月的低保、特困名册予以补发。据了解,去年珠海低保标准为1055元/人/月,调整后为1100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即1760 元/人/月)。对未达标的月份,各区将按市政府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特困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0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