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19年第2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高栏港经济区2019年第1季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 告
(2019年第2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高栏港经济区2019年第1季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予以公告。
附表:2019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情况表
高栏港经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