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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党群工作部)

标签:新闻 单 发言人 新闻发布  日期:2019-08-16 19:16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切实履行主动发布信息,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授权发布新闻,区管委会新闻发布工作,本单位对外发布信息,本单位日常舆情监测工作,舆情监测研判等工作,本单位新闻发布
一、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和〈珠海市新闻发言人管理制度〉的通知》(珠办发〔2013〕14号),进一步明确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下称“万山区”)新闻发言人工作要求,实现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程。

二、万山区新闻发布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新闻发言人负责全面统筹本区、本单位新闻发布事务,切实履行主动发布信息、及时回应诉求、展示万山形象、营造发展氛围的职责。

三、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区委、区管委会设置新闻发言人。万山区新闻发言人设置一名,由区分管宣传工作的区党委委员、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区党政办主任、区党群工作部部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助理。新闻发言人依区委、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授权发布新闻。区党政办公室应结合工作实际,协助做好区委、区管委会新闻发布工作。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联系市委宣传部及相关媒体。区各部门、各镇委、镇政府应根据本单位实际设置新闻发言人。未明确设置新闻发言人的单位,由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新闻发言工作。

四、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明确发布计划。提出本区、本单位新闻发布的思路和方向,根据舆情预测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区、本单位新闻发布计划,加强新闻策划,推动新闻发布常态化。

(二)统筹日常发布。根据本区、本单位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日常发布;统筹本区、本单位日常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接受记者采访,代表本地区、本单位对外发布信息;组织做好本区、本单位日常舆情监测工作,研究分析媒体及公众对本区、本单位的报道评论,及时、主动回应社会舆论监督。

(三)统筹突发事件发布。统筹组织本区、本单位突发事件新闻处置事务,协调本区、本单位内各个部门,完成突发事件媒体采访接待、发布方案制定、发布口径拟定、发布材料审核、舆情监测研判等工作,根据授权组织新闻发布。

(四)提高新闻素养。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新闻发布培训课程,提高新闻发布业务水平;统筹加强本区、本单位新闻发布培训工作,提高本区、本单位内各级领导干部的新闻素养。

四、新闻发言人的分工

(一)领导负责。我区各级新闻发布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责制”原则,新闻发布的第一责任人是本区、本单位的主要领导,新闻发言人依主要领导授权发布新闻,并对主要领导负责。

(二)明确分工。新闻发布以新闻发言人为主。新闻发言人主要代表本区、本单位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发表权威意见;新闻发言人助理负责协助新闻发言人处理新闻发布事务,接受新闻发言人的领导或指导,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根据实际需要,新闻发言人可协调本区、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共同发布。

五、新闻发言人的工作保障

(一)加强指导,注重培训。区党群工作部要加强对新闻发言人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新闻发言人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将新闻发布业务培训要纳入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进修、公务员培训的基础课程,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新闻执政水平。

(二)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区各部门、各镇要高度重视,将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本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要制定简明具体的新闻发布工作规程,舆情信息收集研判、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授予新闻发言人明确的发布权限,关心支持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安排其参加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阅读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文件,在人员安排、设施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新闻发言人适时有效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区党政办、区党群工作部要加强对区各部门、各镇新闻发布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新闻发布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反映良好的单位、个人及工作团队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积极、造成工作被动及不良后果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按程序提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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