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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拟定31种可食用,不包括狗

标签:农业 农村 传统 目录 畜禽  日期:2020-04-09 10:23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录,在官网发布,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它们将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为人类提供肉,药材等产品,狗并不在目录之列,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4月8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称《目录》)在官网发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基本实现了家养畜禽应列尽列,它们将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这31种动物具体包括:(一)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二)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农业农村部指出,畜禽是指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与野生种群有本质区别,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药材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其中哺乳纲的为家畜,鸟纲的为家禽。

  值得关注的是,狗并不在目录之列。

  对此农业农村部表示,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南方日报记者 黄鸿基 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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