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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向各社会组织倡议: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一次扶贫活动

标签:社会 组织 扶贫 脱贫 攻坚  日期:2020-04-14 00:02
广东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口扶贫和省内扶贫工作,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项目对接和重点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运作规范管理制度
  广东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各社会组织至少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一次扶贫活动。近日,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出《广东社会组织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倡议书》,向全省各社会组织郑重倡议,积极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社会组织作为连接政府、企业和群众的重要纽带,是脱贫攻坚工作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之一。据了解,2019年,广东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口扶贫和省内扶贫工作,投入项目资金1.5亿元,受益贫困人口约265万人。

  倡议书明确,社会组织要广泛动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积极参与,壮大脱贫攻坚的参与范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倡议每个社会组织至少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一次扶贫活动,针对贫困地区所缺所需所盼,凝聚脱贫攻坚广泛力量。

  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主导实施“广东社会组织支援‘三区三州’建设”“社会组织扶百村”及百家社会组织走进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等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项目对接和重点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同时,主动将主办承办的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与社会组织扶贫“新疆行”“四川行”“云南行”“粤东行”“粤西行”“粤北行”等考察调研活动相结合,通过捐赠一次、帮扶一次、消费一次、电商购物平台合作等方式,扎实推进贫困地区旅游消费、特色产品推销、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活动。

  在规范监督管理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运作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以扶贫为主要业务的社会组织募集的资金、取得的收益应用于扶贫并公告公示。公益性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把好支出关。主动对接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和扶贫工作部署,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全省社会组织应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宣传善举济世的慈善文化,宣传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助力脱贫攻坚在全社会深入人心。

  倡议书提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步入第10年,已成为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有效平台。今年活动以“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希望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广泛开展爱心捐赠活动,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会员主动参与,多作贡献,积极推出一系列广东社会组织扶贫品牌,以实实在在的帮扶行动践行社会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汪祥波

  【通讯员】叶金鑫 凌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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