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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退热类药品,深圳零售药店继续实施实名登记制

标签:购买 药品 药店 登记 感冒  日期:2020-08-22 20:41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继续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告市民书》,要求深圳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时,继续严格执行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深圳市
  8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继续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告市民书》,要求深圳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时,继续严格执行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朋友到药店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时,需进行实名登记,并提供准确手机号码、住址。通过网络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时,需前往门店领取。如有发热症状的,应及时到有关发热门诊就医,切莫自行购买服用感冒退热药品。

  南方日报记者 张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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