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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湾出台“官方带娃”方案,3岁以下宝宝要这样照顾

标签:服务 需 婴幼儿 服务机构  日期:2021-01-14 14:16
属地管理,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提供必要的服务,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化管理,纳入重要民生工程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统筹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
  近日,金湾区印发了《金湾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扶持引导建设具有普惠性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解决“幼有所育”问题,着力满足广大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2021年建成1家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方案》指出,金湾区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家庭为主,托养结合;属地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营造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氛围。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提供必要的服务。扶持引导建设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做到总量适当、布局合理、制度完备、管理有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同时,《方案》明确,2021年,要指导建成1家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2年,各镇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新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到2025年,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纳入重要民生工程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根据《方案》,金湾区将把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不能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在2023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建设。同时鼓励利用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园所、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此外,金湾区还将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探索建立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在新建公立幼儿园时,按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2至3岁幼儿托班。

  【采写】董谦君

  【通讯员】曾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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