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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联动整治楼市乱象 重拳整治18种违法违规行为

标签:房地产 市场 不 中介 整治  日期:2017-06-20 00:29
湖北省住建厅近日发布诱骗消费者、散布涨价信息、,危害社会治安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并将其清出市场,教育,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服务项
湖北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5月起到10月底,住建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重拳整治18种违法违规行为。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以精装修房价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方案备案,以毛坯房向市场销售,逃避监管,诱骗消费者等9类不正当经营行为。

在中介领域,重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散布涨价信息、赚取房屋交易差价、侵占或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非法向他人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省住建厅表示,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加大查处力度,按规定程序及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等措施。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网上签约权限,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未按限期要求完善备案手续的中介机构,要将其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交易风险提示,提醒群众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并将其清出市场。(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杨晓 )

另据湖北日报报道:

昨日,湖北省住建、教育、公安、人社、工商、物价、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多部门联合发文,从今年5月到10月,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多部门分工协作,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形成高压态势。

目前,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上存在一些乱象,本次整治将严查以精装修房价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方案备案,以毛坯房向市场销售,逃避监管,诱骗消费者的行为;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商品房销售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销售商品房的中介公司,不得收取超出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的费用,如电商费、管理费、服务费、网签费等。

整治内容还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

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次整治要求中介机构不得赚取房屋交易差价,不得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必须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管部门备案,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不得侵占或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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