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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与SM解约案韩国今日宣判:黄子韬败诉或解约无望

标签:中国 公司 协议 娱乐 判决  日期:2017-06-22 00:14
黄子韬为韩国SM公司旗下EXO组合原成员,自2015年4月底宣布脱离组合并回国单飞发展以后,,其与原经纪公司SM之间的解约官司进展一直备受关注,法院方面表示,SM公司在法院判决下达后表示
  4月28日,韩国法院宣判EXO前成员黄子韬起诉与SM娱乐专属合约无效一案败诉。

  黄子韬为韩国SM公司旗下EXO组合原成员,自2015年4月底宣布脱离组合并回国单飞发展以后,其与原经纪公司SM之间的解约官司进展一直备受关注。

  首尔中央支法民事合议42部判决了黄子韬起诉与SM娱乐专属合约效力不存在的诉讼一案,法院方面表示:“驳回原告所要求的事项。”

  SM公司在法院判决下达后表示,他们欢迎法院的公正判决,今后SM公司将继续拓展在中国等亚洲国家的业务,希望这次判决能促进整个娱乐行业信守契约的风气。

  2015年9月,SM公司起诉黄子韬在中国的演艺行为侵犯了其“专属经纪权”,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上个月驳回了SM的诉讼,认为SM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在过去一年八个月里,黄子韬与SM娱乐公司一共进行九次法庭辩论,负责此案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协议42庭在今天做出了判黄子韬败诉,驳回其所属协议无效确认申请的判决。

  吴律师表示,黄子韬在中国开展演艺事业,是基于他本身带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包括自身才艺的展示权等这些应该是艺人本身固有权利,不存在被他人专属的概念,此次法院裁定也印证这一点,SM公司应是意图通过法律手段来制造纠纷,以此损害黄子韬声誉,阻挠其演艺事业发展。

  在黄子韬之前,EXO另外两名中国籍成员吴亦凡与鹿晗也先后向SM公司提出了所属协议无效诉讼,最终两人与SM公司和解,对他们与公司的所属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与SM公司达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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