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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5家房屋中介遭立案调查:花式克扣租户押金租金

标签:经营 租户 异常 房屋中介  日期:2017-08-20 09:37
今天,这15家房屋中介是如何坑害消费者的呢,1.以网络或小广告的方式发送低价租房信息吸引消费者,更不会在注册地址签,6.个别中介将群租房出租给大学生,7.这些房屋中介基本不在注册地
[摘要]这15家房屋中介,已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名录”,属经营异常状态并已立案调查。

北京青年报8月1日消息:专门以低价为诱饵,吸引年轻人租房,其后,则以各种方式克扣租户押金或租金。今天,北京工商朝阳分局针对近两年辖区房屋中介投诉举报情况对15家中介七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对外公示披露。目前,这15家房屋中介,工商部门均已列入“异常名录”,属经营异常状态并已立案调查。

这15家房屋中介是如何坑害消费者的呢?1.以网络或小广告的方式发送低价租房信息吸引消费者。2.往往在出租房内与租户签约而不是在办公场所,更不会在注册地址签。3.合同到期,以设备损坏等各种理由不退押金;合同未到期的,编纂各种理由解除合同,不退押金或租金。4.编纂理由或强行收回租户留存的合同和票据,使租户维权受阻。5.部分中介采取威胁、恐吓、换锁等方式,逼迫租户搬离,也不给退租金、押金。6.个别中介将群租房出租给大学生。7.这些房屋中介基本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也无法取得联系;即使能联系到,也拒绝参加纠纷调解。

工商部门提示,在签订租房协议时不要轻信所谓“低价”、“零中介费”等宣传;务必要逐一核对房内各种设备的状况,尽量拍照留存证据;一定要到房屋中介的办公场所签约,核对营业执照的注册住所,如果不在注册住所经营的,不要签约;签约前应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信用信息状况,是否处于经营异常状况,有无被处罚、诉讼等情况。

(原题为《坑害消费者 15家房屋中介遭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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