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南江派出所接到玉州区南江街道江滨社区的工作人员报称,社区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该男子魏某于7月14日从南宁乘航班经南京禄口机场到安徽芜湖旅游,魏某与社区签订居
8月3日,广西玉林南江派出所接到玉州区南江街道江滨社区的工作人员报称,社区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经查,该男子魏某于7月14日从南宁乘航班经南京禄口机场到安徽芜湖旅游,7月22日从芜湖返回玉林。7月28日,魏某与社区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期限为14日。8月2日,魏某私自外出,且没有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玉州警方对魏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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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韦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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