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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入境人员须实行“14+5+14+2”管控措施

标签:人员 集中 检测 居家 核酸  日期:2021-08-15 00:03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须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和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公告,显示,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和14天居家
  呼和浩特8月7日电 (记者 张玮)7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称,第一入境点为呼和浩特市的境外人员,须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和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

  《公告》显示,第一入境点为呼和浩特的境外来呼人员,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和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第一入境点不是呼和浩特的境外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同时,对来自或途经中国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往返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实行2次核酸检测。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往返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实行2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公告》称,涉疫地区来呼和浩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网格员、所住酒店出示;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来呼和浩特后24小时内必须取得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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