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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双十一”忌跟风 警惕消费陷阱做理性“尾款人”

标签:消费者 委员会 保 四川省  日期:2021-11-07 01:10
新华社成都11月5日电又是一年,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前发布了,消费维权指南,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要事先了解商品日常价格,切忌盲目跟风消费,以免食
新华社成都11月5日电(记者董小红)又是一年“双十一”,尾款付清了吗?每年的“双十一”优惠活动不断翻新,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双十一”消费维权指南。

按需下单,做理性“尾款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需要理性看待商家推出的各类促销活动,可以提前列好购物清单,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消费。要事先了解商品日常价格,通过不同渠道比价,避免落入价格陷阱。切忌盲目跟风消费,避免囤货过多,以免食品、美容护肤品等商品过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双十一”期间,优惠活动五花八门,如领取优惠券、参与满减、赢取红包等,消费者要认真阅读红包、优惠券的使用规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尤其是支付定金前,要清楚了解定金、尾款支付和退款规则。同时,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如果收到的赠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依法维权。

此外,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如订单号、聊天记录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号等。如果商家存在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等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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