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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名单出炉 斗门区榜上有名

标签:改革 意见 斗门 指导 农村  日期:2020-04-20 17:11
本报讯 记者张帆报道关于开展学习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认真部署改革工作,股份制改革和加强农
本报讯 记者张帆报道:记者获悉,农业农村部4月17日发布《关于开展学习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在该通知公布的典型名单中,斗门区榜上有名,成为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行政区。

2018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其中,斗门区农村总人口21.96万人、农户5.27万户,占全市农村人口的89.23%。斗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清产核资、股份制改革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去年6月,《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和《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成为全市首个明确成员资格认定和股份量化要求和标准的指导意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认定和股份制的股权配置,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为此,两份指导意见明确了三大原则:不能剥夺“外嫁女”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不能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户内共享”的管理模式实行固化,固化期原则上不少于10年。此外,两份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在校大学生、服兵役及服刑人员的成员资格。

村民变股东,资源变资产,斗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让全区20多万名农民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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