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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发布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共19项举措 义务教育阶段禁办重点班

标签:要求 培训机构 实施方案  日期:2020-10-20 22:37
加强课程和教科书管理,加强作业管理,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引导健康生活,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具体包括认真履行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和强化在线培训监管,要强化政府管理责任
本报讯 记者王晓君报道:10月19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珠海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分别从学校、家庭、校外培训机构、政府等4个方面,提出了8部分19项具体减负举措。

具体来说,在学校层面,《实施方案》要求,要优化课堂组织形式,加强课程和教科书管理,丰富教学方式;调整学生作业结构,加强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质量;完善质量评价体系,控制考试频次和考试难度,完善评价方式;合理安排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在校时间,做好校内课后服务。

在家庭层面,《实施方案》要求联动推进家庭教育,具体包括: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引导健康生活,强化协同育人。

在培训机构层面,《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具体包括认真履行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和强化在线培训监管。

在政府层面,《实施方案》要求,要强化政府管理责任,严格竞赛管理,加强“进校园”管理,完善教育评价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重点就规范招生和学校编班提出明确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办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学校不得将学生考试升学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绩效和奖励的唯一依据;严禁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等。

据悉,此次出台《实施方案》,对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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