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本土网,每日更新最新珠海新闻!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珠海政要 >

高新区出台三个《办法》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企业发债融资最高补贴200万元

标签:珠海 高新区 办法 奖励 融  日期:2019-01-09 19:18
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这是该局今年组织的第一个专场活动,主要针对科技创新海岸和金鼎片区的企业,中小板,异地收购上市公司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再融资企业,不含分支机构
  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更好地从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珠海高新区新年伊始专门出台了《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办法》和《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并推出重新修订的《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

  1月8日,高新区在区科技创新海岸管理服务中心举办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宣讲会,专门针对新近推出的《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办法》,和重新修订的《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向到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宣讲,并与企业互动交流,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高新区发改财政金融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该局今年组织的第一个专场活动,主要针对科技创新海岸和金鼎片区的企业。接下来类似的政策宣讲会还将分别在南方软件园、港湾1号和清华科技园等地举行。

  《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办法》规定:

  高新区主园区企业通过银行获得贷款,最高可获得相当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70%的利息补贴;

  单个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补贴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

  《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规定:

  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辅导,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发行材料被受理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最高奖励100万元。

  此外,对于异地迁入高新区、异地收购上市公司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再融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针对融资主体企业为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新入驻的传统法人金融机构(不含分支机构),最高奖励1800万元;

  新入驻的传统法人金融机构一级、二级分支机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入驻的新型金融机构(不含风险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最高奖励300万元;

  新入驻的风险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最高奖励300万元。

   (摘自2019-01-09《珠海特区报》第04版)

最近更新
热门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