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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防:落实“三个联系” 督导抢险救援保障

标签:工作 街道 应急 转移 联系  日期:2020-04-29 13:31
根据省防总关于三防工作,镇领导联系村,经东莞市委,三防工作安排的通知,三防工作,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体系建设,完善人员转移方案,切实打通三防工作,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28日,记者获悉,根据省防总关于三防工作“三个联系(即市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的要求,经东莞市委、市政府同意,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近日印发《关于2020年市委常委、副市长联系镇(街道)三防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今年市委常委、副市长将联系镇(街道)三防工作安排,定期与不定期对联系镇(街道)的三防工作进行督导。

  通知指出,市委常委、副市长联系镇(街道)三防工作,是指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汛或防风II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委常委、副市长要对所负责的镇(街道)防汛防风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以及定期与不定期对三防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督导,督导的内容包括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人员转移方案制定、抢险救援保障、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工作落实等六个方面。

  根据通知安排,市委常委、副市长将会对所联系镇(街道)的人员转移方案的制定情况开展督导,确保相关镇街有制定高危区域和特殊群体的人员转移台账,有针对受台风、暴雨及其次生灾害影响的在建工作、地质灾害点、低洼易涝点等高危区域人员,以及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明确转移对接责任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会对所联系镇(街道)抢险救援保障的情况开展督导,确保相关镇街有组建三防应急抢险队伍,三防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备,有建成供电、通信、油料、供水、道路应急保障体系。

  通知强调,各镇(街道)要强化三防日常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治,完善人员转移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要积极主动、及时报告三防工作开展的最新情况、存在问题及应急处置意见和建议。

  市三防办表示,各镇(街道)三防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道)领导联系村(居)三防工作机制,同时指导村(居)制定村(居)干部联系户的机制,切实打通三防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方日报记者 何建文 通讯员 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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