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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启动医疗二次报销 最高可报销15万元

标签:医疗 南沙 报销 参保 救助  日期:2019-03-05 03:03
广东新闻3月4日电对剩余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因病返贫问题,带给人民更多的,在南沙区政府基本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治疗癌症的参保人员,不跨年度使用,广州南沙二次报销医疗救
  广东新闻3月4日电 (沈钊)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主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承办的南沙区二次报销医疗救助项目签约暨启动仪式日前在南沙区人民政府举行。

  此次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是以政府为主导、承接机构运营、社会捐助、群众共同参与的医疗互助共享运作模式,对剩余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实现精准救助,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带给人民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在南沙区政府基本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南沙困难群众和符合条件参保的民众还能获补充性医疗救助,每名参保人每年度二次报销医疗费用最高救助金额合计不超过12万元;治疗癌症的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增加3万元,合计15万元,以上额度当年度累计,不跨年度使用。

  此外,参保人的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方案不受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报销的影响,但医疗费用多方报销总额不超过医疗发票总金额100%,在本年度救助保障期内,参保人初次确诊恶性肿瘤慰问金为2000元(不计入15万限额内)。

  据悉,广州南沙二次报销医疗救助的筹资标准为300元/人/年,其中区、镇(街)财政(可社会捐助)各补助100元/人/年;其余100元由个人缴纳(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代缴);民政救助困难群众个人缴纳金额部分由区、镇(街)财政各承担50%。

  近年来,广州南沙高度重视开展民生实事工作,积极探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医疗救助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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