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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规定: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满5年可以购买

标签:可以 住房 城镇 保障 民政  日期:2018-03-09 14:26
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购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可以转让,县人民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回购的
  珠海房产之窗讯 承租人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满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购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可以转让,市、县人民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回购的权利。市、县人民政府规定保障性住房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除外。      湖北省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可以集中建设,也可以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商品住房项目应规划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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