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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咨询专家库

标签:广东 司法 审判 环境资源  日期:2017-07-15 00:25
广州6月5日电这次选任的35名专家既有环境科学专家、也有环境法学专家,,要构建开放型研究平台,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既有利于促进环境法理论研究,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
  广州6月5日电(索有为 林晔晗)6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广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聘任仪式,一个由35名环保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今后将为广东环境资源司法审判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和法律理论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据了解,这次选任的35名专家既有环境科学专家、也有环境法学专家,均具有较权威的专业水平,研究方向涵盖水、大气、土壤、固体废料、生态修复、辐射、噪音、环境法学等多个专业领域。

  广东高院院长龚稼立为专家颁发聘书。他表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是广东法院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绿色发展司法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专家库的成立,汇集广泛智慧,凝聚社会力量,将为广东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一个强有力智力支撑,对提升广东绿色发展司法保护水平、增强南粤“绿水青山”保护力度、建设珠三角绿色发展国家示范区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龚稼立称,环境保护是一项多部门协同作战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各级法院要坚持环境保护民生优先的原则,坚持赔偿与修复并重,要积极探索构建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有效推进环境治理机制。要构建开放型研究平台,充分发挥专家库的理论引领和决策参谋功能,助力广东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水平的提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表示,获聘专家库成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通过更深入地参与司法实践,既有利于促进环境法理论研究,把握好环境科学与司法的关系,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

  广东省环保厅原总工程师陈铣成认为,广东海岸线狭长、中下游水域多,受经济发展影响,防污治污难度大,专家库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广东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

  据了解,自去年1月广东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广州、茂名、清远、潮州中院等共设立了6个环境资源审判庭,珠海、南沙等法院成立20多个专门合议庭、巡回法庭,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以生态区域板块为区分的集中管辖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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