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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分时租赁:两部委部发展汽车租赁公开征求意见

标签:发展 租赁 分时 汽车租赁  日期:2017-08-15 07:02
分时租赁模式在北京、上海、,技术,应统筹考虑城市经济发展,城市道路资源,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说,不应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和
[摘要]目前全国有6301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

6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两周。

近年来,我国汽车租赁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分时租赁模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兴起。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6301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据了解,目前全国有分时租赁企业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但总体来看,我国汽车租赁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服务能力不足、法规政策建设滞后、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分时租赁新模式发展亟待引导等突出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出行需求不相适应。

近期,交通运输部针对“汽车共享”和“共享单车”分别出台了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享单车’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汽车分时租赁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有助于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应当予以鼓励发展。”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但同时,分时租赁使用小型客车,相比大容量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仍是一种非集约化的出行方式,应统筹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等实际,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其他出行方式协调发展。”

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停车难”是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同时,受停车场地限制,用户只能定点取车、定点还车,影响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户体验。通过停车费优惠等方式,推动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随取随还”,可为分时租赁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展积极探索,通过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只需每年缴纳固定费用,其车辆即可在市区内合法划设的路内免费停放,极大便利了社会公众的使用,也促进了分时租赁在当地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鼓励分时租赁发展、提升服务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规范汽车租赁车辆管理,明确汽车租赁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报废和购买保险。落实汽车租赁身份查验制度,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承租人,不应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二是鼓励分时租赁规范有序发展。对分时租赁的内涵进行了定义,提出要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分时租赁经营者要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强化车辆组织调配,加强车辆日常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和用户资金、信息安全。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等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制定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推动行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四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汽车租赁规章制度,制修订汽车租赁相关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行业基本信息采集分析机制。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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