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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购回潮 《电商法》该如何监管?

标签:消费 押金 电子商务 退还  日期:2019-06-04 0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保证押金顺利退还针对押金退还难的问题,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电子商务经营者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已整整5个月,相对于2018年年底《电商法》实施前代购圈内的紧张和谨慎,个人代购似乎正在回潮。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和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商法》保护谁的权益?

1、搭售须有显著提示

针对这样的恼人搭售,电商法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2、保证押金顺利退还

针对押金退还难的问题,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如下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3、向“大数据杀熟”说不

草案三审稿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个人信息保护有待加强

草案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对此,在分组审议中,不少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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