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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强住宅用地市场调控 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标签:建设 用地 开展 农业 提出  日期:2018-07-04 10:21
加快完善广州市,规范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僵尸企业,建设统一规范的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配合做好农合等金融机构改革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企业,乡村旅游,农业
  珠海房产之窗讯 作为落实国务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措施,昨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16条下阶段工作要点,提出将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以地融资情况专项自查,严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严防以地融资风险      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16条中,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内容占据了重要篇幅,尤其提出将加强住宅用地市场调控,严格按照“五类”(显着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制订实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稳定房地产用地市场预期。灵活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自持面积等竞价方式出让住宅用地。      16条还提出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按照“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要求,加快完善广州市、佛山市和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策。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鼓励建设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防风险方面,16条还提出严防以地融资风险,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以地融资情况专项自查梳理。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规范开展土地储备工作,严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僵尸企业”退出后的土地资产应纳入土地收储范围。      对于涉土领域的群体性事件,16条也提出切实规范征地程序,实行货币安置、就业安置、留用地安置、留物业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建设统一规范的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征地信息公开。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矛盾,扎实开展涉土涉矿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地霸”“矿霸”。配合做好农合等金融机构改革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允许结余农村集体用地开展多种经营      在帮助农村脱贫方面,16条还提出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允许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企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全省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需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精准脱贫和美丽乡村建设。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配合环保部门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对列入污染名录地块要在治理修复达标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配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 施 农 用 地分类管理,将重度污染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支持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用地需求,配合开展相关违法行为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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