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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健康管理服务 5名经珠澳口岸入境特定人员被取消豁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资格

标签:人员 入境 健康管理 特定  日期:2020-05-21 11:24
我市对经珠澳口岸入境符合要求的应急公务,在澳门居住且在珠海学习,工作人员,在珠海居住且在澳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特定人员入境后的健康管理服务,我市发布,不如实或不及时主动
本报讯 记者许晖报道:20日,记者从珠海市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违反《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经珠澳口岸入境特定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规定,拒不配合健康管理服务的5名特定人员,取消豁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资格。珠海防输入专项办再次提醒特定人员,请主动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从3月27日广东省新的入境管控措施实施以来,我市对经珠澳口岸入境符合要求的应急公务、商务人员;在澳门居住且在珠海学习、工作人员;在珠海居住且在澳门工作、学习的澳门籍人员;需要到珠海定点医院复诊,当天往返人员;随车跨境车辆司机;澳门居民赴珠办(奔)丧人员;结束14天集中隔离后24小时内入境通关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就学返校相关人员;经常居住地为珠海的持有珠海市居民身份证或珠海市居住证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等9类特定人员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此举在从严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障了珠澳两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进一步加强对特定人员入境后的健康管理服务,4月11日,我市发布《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经珠澳口岸入境特定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对特定人员履行个人健康管理义务、加强对特定人员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珠海防输入专项办工作人员程春燕介绍,我市近期在特定人员健康管理服务中发现,少数特定人员违反通告规定,不如实或不及时主动申报信息,不配合社区健康管理,个别人员违反14天内不得离开广东省的个人承诺,不经批准擅自离粤,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疫情防控风险。为发挥惩戒警示作用,现对拒不配合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5名特定人员(包括1名应急公务商务人员、1名内地输澳劳务人员、3名办理珠海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取消豁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资格。这也意味着,这5名人员再次经珠澳口岸入境,将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程春燕提醒特定人员,为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请主动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注意以下事项:一、请保持通讯畅通,入境后主动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不得隐瞒相关旅居史、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二、请按照社区管理规定,每日登陆微信“群打卡”小程序,完成一次定位“打卡”,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社区三人小组。三、请在日常外出、出入境期间做好自身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一旦出现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向社区或单位报告,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四、入境后如不再返回澳门,满14天(含)之后方可离开广东省。确因特殊原因需离粤的,请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实施。否则将被取消豁免资格,并被目的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五、经常出入境的请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六、对拒不配合的人员,将取消其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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