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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网签

标签:服务 办理 登记 窗口 存量  日期:2019-05-20 17:22
发布后,通过综合窗口办理不动产交易,据介绍,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存量非住宅交易,交易,登记部门审核人员后台审核,交易,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取消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税务局在去年“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系列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不动产登记领域办事流程。《关于取消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要求的公告》发布后,取消了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强制网上签约的要求,企业可持自行签订的合同到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通过综合窗口办理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时,各部门只共同收取一套申请材料。

据介绍,以往,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存量非住宅交易,买卖双方需通过经纪机构或区交易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合同网签手续,凭网签合同方可办理缴税、不动产登记等后续业务。

此次调整后,税务部门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调整税收征管工作模式,优化土地增值税办税环节,完善土地增值税评估扣除审核管理措施,研究制定土地增值税存量房交易评估审核标准,实现了评估审核质量和办税服务效率的双提升;而时间方面,在去年压缩至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明确企业买卖存量房通过各区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的,缴税、登记应在业务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业务耗时又减少了3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更简化、办理时间更短、办理方式更便捷的同时,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也在积极研究采用新的办理模式以进一步地深化改革。2019年4月,不动产登记及缴税的受理、审核、收费发证所有事项都在一个窗口完成,交易、税务、登记部门审核人员后台审核,登记人员代征税费,交易、缴税、登记实现了“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即时办结、同窗出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办理时限全面压缩至0.5天内。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税务局将新模式进行总结,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服务窗口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服发[2019]15号),对窗口的规范设置、综合窗口服务模式等进行了规范。

《关于取消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要求的公告》通知内容如下: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进一步简化不动产登记领域办事流程,取消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即日起,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双方可持自行签订的买卖合同及相关材料,直接通过各区综合服务窗口申请仓库、商业及办公等非住宅用途房屋缴税及转移登记,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业务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其他有关政策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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