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30万套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76亿元,2018年明确在浙江,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包括公租房入
2018年,各级财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8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7372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完成30万套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90万户。一、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措力度1、各级财政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8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7372亿元,同比增长46.4%。2、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力度不减。2018年,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达2442亿元。其中,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76亿元,占89.1%;补助农村危房改造266亿元,占10.9%。二、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2018年明确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凡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事项,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管理等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或者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三、加强棚户区改造债务管理1、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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