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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餐饮业如何复工?深圳餐饮业复工分级防控 2020连锁餐饮市场前景分析

标签:疫情 经营 防控 餐饮 用餐  日期:2020-02-27 17:39
确保餐饮服务业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试行第二版,一 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指导餐饮行业及复工复产企业食堂逐步恢复堂食服务,加强人员管理,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称,疫情发生以后,住宿餐饮企业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企业经营压力很大。他介绍,疫情不会改变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快速发展、持续升级的趋势,疫情结束后预计住宿餐饮会迅速恢复。为做好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是否可恢复、如何恢复堂食及如何防控提供了指引。

深圳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全文

为切实做好我市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餐饮服务业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指导餐饮行业及复工复产企业食堂逐步恢复堂食服务,加强人员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

二 分级要求

(一)各类餐饮经营单位(门店)。

1.防控级别为高风险地区的,停止聚餐活动,暂停堂食和包房(包厢)服务,可开展打包外卖服务。

2.防控级别为中风险区的,限制性开展堂食和包房(包厢)服务,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避免人群大量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的风险。

(1)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组织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应当有一个监控镜头对准入口,并记录相关人员出入情况。

(2)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3)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4)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

(5)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6)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7)包房(包厢)方面,包房(包厢)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每桌用餐人数不超过5人,顾客隔位就坐,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毒工作,等待10分钟后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包间需保持良好通风,优先打开窗户。

(8)餐饮经营单位应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要求一名就餐客人出示身份证明,或通过采取登记其“i深圳”APP登记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备查验跟踪。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毒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

3.防控级别为低风险区的,按照疫情防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各类餐饮经营单位(门店)按照防控级别为中风险区的防控要求执行。

三 防控措施

各餐饮经营单位(含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食堂,下同)均应切实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从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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