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本土网,每日更新最新珠海新闻!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珠海房产 >

高新建设 以1.67亿元竞得唐家科创南围商住用地

标签:建设 项目 地块 住房 上述  日期:2018-08-24 18:22
商业40年,1.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8852.23平方米,租赁对象为高新区产业人才,4.上述地块需配套建设,建筑面积约30-60㎡,建筑面积≥600㎡,并由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本项目
  珠海房产之窗讯 编辑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8-10号地块被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总价1.67亿元竞得。   据了解,该地块位于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南围科技八路北、创新六路西侧,土地用途为四类居住用地(人才公寓)、商业用地。

  该宗地面积为19617.41㎡,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3.0且>1.0。一级建筑覆盖率≤28%,二级建筑覆盖率≤20%。起始价16700万元,增价幅度每次200万元,竞买保证金8300万元。

      地块规定(节选):

  1.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8852.23平方米,其中商业比例3-5%。   2.上述地块为非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及用地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抵押、分割转让及分割销售。   3.上述地块所建建筑物仅能自用或对外租赁,租赁对象为高新区产业人才,租赁对象需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核准。   4.上述地块需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30-60㎡)、社区用房(建筑面积≥600㎡)及竞配建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并由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高新区管委会。   5.上述地块配建的人才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项目开发企业应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   6.上述地块配建的人才住房原则上不集中建设,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在项目批准预售或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时,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配建住房产权无偿归高新区管委会所有。   7.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两年六个月内。


最近更新
热门排行
推荐阅读